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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争议鉴定难以服众 申诉条件苛刻多队选择放弃

www.7m.com.cn 2011年03月29日  来源:新闻晨报  【大 中 小】

  根据《2010-2011赛季CBA/WCBA联赛申诉办法》第一条的规定,对比赛有争议,队长必须在比赛结束后马上找裁判进行申诉,而且必须赶在裁判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进行签名确认。第二条则规定,如果球队针对误判进行申诉,非但需要缴纳1万元作为保证金,而且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。第三条更是进一步规定了申诉报告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提交,一旦超过这一期限,非但将被视为主动放弃申诉,而且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也将被没收。

  这个20分钟和1小时的限制意味着什么?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,球队恐怕来不及通过回看录像来判断裁判的正确与否,更谈不上整理出一份书面的申诉报告。要是仓促间宣布申诉,最后下场很可能是在保证金遭到没收的同时依然无处伸冤。哪怕球队在一小时内仓促提交出了申诉报告,也很可能出现纰漏,最后成为被驳回或者“败诉”的“把柄”。

  北京俱乐部副总袁超曾表示,即便是上诉也没有用,“几年前我曾经拒绝给一场比赛签字,但最后的结果是什么?是在后来的几年里,我们没有好日子过,这就是现实,何况比赛结果再也改变不了。”上海队本赛季几次遇到相似情况,最后也选择放弃上诉。

  只是本周一晚出来的对于新京之战裁判问题的鉴定结果,再一次让北京队失望了:1、三名裁判存在错判漏判现象,并且已经超过三次以上;2、吹罚质量不高,导致场面失控;3、承认错判漏判对比赛有影响,但没有改变比赛结果;4、根据国际篮联要求,最终的处理意见会在内部解决,将不会公开;5、对裁判漏判现象认定的基调是质量不高。似乎这只是一场常见的错漏判偏多的比赛,而不像京城媒体所描述的那样,比赛的胜负被人为地颠倒了。

  通气会结束前,北京队主教练闵鹿蕾一声叹息后甩下一句话:“光忍耐是没有用的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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