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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森状告山西欠薪胜诉 国际篮联仲裁委下发裁决书

www.7m.com.cn 2010年09月22日  来源:新浪体育  【大 中 小】

  北京时间9月22日消息,据亚洲篮球网报道,前CBA球员美国人李-本森和他的经纪人杰西-帕里斯向国际篮联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诉讼请求,要求山西中宇俱乐部偿还拖欠他们的薪水和经纪人费用。

  李-本森要求山西队支付他2009-10赛季的全额薪水和奖金。李-本森宣称,山西中宇俱乐部当时不公正的中断了和他的合同,在那之后并没有支付他应得的全额薪水。

  据该报道称,山西中宇俱乐部否认了李-本森和他的经纪人所诉讼的内容,俱乐部宣称他们当时在和李-本森终止合同的时候已经和他们达成了协议,双方是友好协商一致之后才终止的合同,并且已经把未来的费用问题都安排妥当。俱乐部表示,在当时终止合同时,他们已经支付了经纪人的费用,只不过当时的费用是给了一个中方经纪人。

  目前,国际篮联的仲裁委员会已经发出了正式的裁决书,支持李-本森和他的经纪人提出的申诉。该裁决书长达29页,详细的叙述了整个事件的过程和裁决的理由。

  国际篮联仲裁委员会是在2010年4月12日接到诉讼之后正式受理此案的,在经过了将近4个月的调查之后,国际篮联仲裁法庭最终做出了判决。

  在本裁决书的第27页中,仲裁委员会明确做出了一下判决结果:

  1、山西中宇篮球俱乐部应该按要求支付给李-本森以下相应的薪水,并根据应支付薪水的时间和数额给予因拖欠所造成的利息,利息是5%。

  数额 开始计算利息的时间

  20000美元 2010年1月20日

  60000美元 2010年2月20日

  60000美元 2010年3月20日

  2、山西中宇篮球俱乐部应该按要求支付给经纪人杰西-帕里斯10500美元的经纪费用,并且支付因拖欠所产生的5%利息,利息总额从2009年9月25日开始计算。

  3、山西中宇篮球俱乐部应该按照要求支付给李-本森和经纪人杰西-帕里斯5140.91欧元的赔偿金。

  4、山西中宇篮球俱乐部应该按照要求支付给李-本森和经纪人杰西-帕里斯8000欧元的诉讼费用。

  5、对于原告所提出的其他要求,仲裁法庭不予支持。

  2010年8月31日 仲裁法庭 法官:拉贾-帕克

  事件背景:山西中宇俱乐部在09-10赛季的开始阶段使用了李-本森和泰勒两名外援,由于对球队战绩不满,山西队在赛季中段联系了前NBA全明星球员马布里,双方谈妥合同之后,山西队在2010年1月30日对外宣布用马布里替换李-本森,征战09-10赛季剩下的比赛。当时有媒体报道,李-本森在得知突然被裁之后非常愤怒,曾经在赛前训练中和工作人员发生激烈争执,并且在比赛中拒绝登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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