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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之队为今日早埋下精彩伏笔 签五年曾引火箭不满

www.7m.com.cn  2009年06月21日 来源:东方体育日报 【大 中 小】

  “姚之队”:当初签五年 伏笔很精彩

  姚明2005年和火箭签下现在执行的5年7600万美元时,曾为他以后的合同巧留了个伏笔,现在看来,当时的伏笔精彩极了。

  这份合同签下后,“姚之队”负责人章明基接受记者采访时,透露了谈判和签约的一些*消息。

  章明基介绍,由于新劳资协议缩短了球员与原球队的签约年限,姚明的新秀合同到期后,只能与原东家签6年合同,如果选择提前续约,则合同年限只有5年。“姚明今年25岁,如果等到明年新秀合同到期后再签,会签到一份6年的合同。但新合同到期后,姚明就已经31岁了,要想再签到一份较长的合同几乎不可能了。”章明基说,“如果选择今年提前续一份5年合同,新合同到期后姚明30岁,他有可能再签到一份较长的合同。”

  章明基说:“我们考虑再三后,向姚明建议还是先签一份5年合同,这份合同到期后,再想办法签到一份长约。最后,‘姚之队’和姚明达成了共识。”

  谈判中,姚明和“姚之队”在合同上留了一个伏笔——这份5年合同的最后一年姚明有选择权,就是第4年合同结束后,姚明有权利选择继续执行最后一年的合同,还是终止合同。

  火箭对这一点不满意,他们想签下一份5年合同,没有其他附属内容。但姚明和“姚之队”没有松口。火箭最后只能同意。

  有了这个伏笔,姚明在选择签约时间和年限上,就有了充足的周旋余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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