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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金融危机下酝酿卖壳 篮协向外资"入侵"说不

www.7m.com.cn  2008年12月10日 来源:新快报 【大 中 小】

  世界金融危机同样波及中国篮球联赛。为防止部分CBA俱乐部在资金难以维持的困境下打起了转让的主意,中国篮协昨日对外公开了CBA俱乐部的转让原则,其中规定外资不能在CBA俱乐部中控股。

  昨日,中国篮协官网在重要位置刊登了一条《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股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转让办法》)的消息。事实上,《转让办法》早在2007年6月21日就开始实施,但知道它的人并不多。而目前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,为防止出现多家俱乐部因经济困难出现转让球队的现象,中国篮协首次公开《转让办法》。

  《转让办法》对俱乐部转让设置了多重门槛,具体要求包括:中国法律、法规禁止成为投资主体的投资方、经营范围或资金来源涉及*业等有损比赛声誉的投资方均不得成为中国篮球各级联赛(包括CBA、NBL或WCBA)俱乐部的股东;外资企业不得独立注册成立中国篮球各级联赛俱乐部,也不得成为俱乐部的控股股东;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审核仍无法判明其资金来源的投资方不得成为CBA、NBL或WCBA联赛俱乐部的股东。

  《转让办法》还写明,"凡有意转让股权的俱乐部,应在当年联赛赛季结束后一个月内(申报期限),分别向CBA联赛委员会办公室或中国篮协训练科研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",并缴纳审核费8万元。篮协同时强调自己对俱乐部的股权转让申请拥有最终审批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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