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 李清伟)8月28日,是新赛季CBA各俱乐部给球员注册的最后一天。现役国家队队员王磊的归属,却成了当日最大的疑点。山西中宇、八一双鹿两队都要给王磊注册。山西中宇俱乐部注册的理由是,王磊上赛季效力于山西中宇,并且是俱乐部的在编球员;八一双鹿俱乐部注册的根据是,该俱乐部今年夏天与河南省体工大队达成的协议。那么,王磊究竟身属何方?
两个无效合同
两家俱乐部抢注一个球员,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,是因为有两份牵涉到王磊的协议。一份是,2006年,山西中宇俱乐部在由河南来山西的时候,曾给河南省球类管理中心出函,河南籍球员王磊在2006-2007赛季结束后,回归河南。一份是,今年夏天,河南省体工大队与八一双鹿俱乐部,就王磊的转会达成的协议。
对于这两个协议,仁和集团均认为是无效的。2003年,冲入甲A的河南男篮被仁和集团整体收购。仁和集团认为,对俱乐部的整体收购,当然包括了对俱乐部球员的所有权。王磊依然是山西中宇俱乐部的球员,至于八一与河南签的协议,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
这种情况的出现,颇令人费解。CBA是职业联赛,那么球员的转会制度是怎么回事?如果球队与球员之间,俱乐部和俱乐部之间可以私下转会,那么篮协每年组织的转会,难道只是一个幌子?挂牌和摘牌,又有什么意义呢?
一个待审官司
王磊是不可多得的锋线人才,2003年他同易建联、唐正东、张庆鹏等人一起入选国青队,并且是当年世青赛上的主力得分手。上赛季他效力于山西中宇,场均拿下18.6分、5.1个篮板和2.7次抢断。2007年夏天,王磊依靠自己的努力,获得了长足的进步,凭借出色的表现入选了国家二队,并且在此后成功地升入一队。
王磊的归属问题,在CBA现行的转会体制下,成为一个焦点,不足为怪。就山西中宇俱乐部与河南省球类管理中心的合同纠纷,仁和集团已经提出上诉。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。原告是仁和集团,被告是山西中宇俱乐部与河南省球类管理中心。9月中旬,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。
其实,不仅是王磊。当时,仁和集团收购时,俱乐部的河南籍球员还有刘云峰、李建新。他们二人目前的角色分别是河南济钢男篮少帅、河南女篮主教练。当初,他们的离队执教,也没征得集团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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